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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人文社科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6-11-12 21:14:36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996  

摘要: 外校推荐免试生的接收办法见“四川农业大学2008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本校推荐免试生的接收办法执行当年学校相关政策。

  四川农业大学人文社科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川农业大学人文社科学院2008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22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招生指标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三)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四) 报考方式与对考生的基本要求如下:
                 
  1、推荐免试
                 
  外校推荐免试生的接收办法见“四川农业大学2008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本校推荐免试生的接收办法执行当年学校相关政策。
                 
  2、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考生须具备下列基本要求之一:
                 
  (1)通过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四年制或五年制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不接收提前毕业生),毕业时应获得学士学位;
                 
  (2)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全国统一高考、成考、自考,以下同)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3)同等学力考生:国民教育系列的本科结业生、应届专科毕业升本科毕业生(简称应届专升本生,以下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应届成教生,以下同)以及大学专科毕业生(简称大专毕业生,以下同),大专毕业生须毕业后在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两年及两年以上(到录取为硕士生的当年9月1日止,以下年限计算相同,不再列出)。
                 
  同等学力的考生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基础课。
                 
  3、单独考试考生
                 
  我院两个硕士点均接收外校和外单位单独考试的考生。
                 
  单考生的考试科目除统考政治、统考英语改为111单考政治、211单考英语,其它科目与统考生试卷相同。
                 
  单考生必须在我校报名并考试,报名、考试方式及时间与统考生相同。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2008年度全国报名工作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全国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随时关注您所选考点发布的报名时间和方式的信息。
                 
  请广大考生务必按时报名,未按时报名者无论任何理由均不予办理补报名。
                 
  (二)注意事项
                 
  我校不再进行考前资格审核。请考生务必在进行网上报名前详细阅读我校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要求,自审合格后再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考生提交的材料
                 
  通过初试的考生在复试前应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身份证以及完整的本科学习成绩单;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本科毕业证或学位证或学习成绩单;
                 
  3、同等学力考生,提交身份证、本科结业证或大专毕业证或学生证(仅应届专升本生和成教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公开发表的论文,大专毕业生还应提交补修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应真实有效,复印件(B5纸)装订成册,经报考学院专人审核原件后,复印件收存归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直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初试
                 
  (一)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日期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全国统考的初试科目为二门:政治理论、外国语,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三)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各为150分。
                 
  五、复试、录取方式
                 
  (一)复试
                 
  专业复试由招生学院组织进行,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等多形式结合的方式;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至40%.
                 
  (二)录取
                 
  1、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附:
                 
  ①联系方式:0835-2883107 传真号码:0835-288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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