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数法则和概率论是现代保险事业经营的科学依据
2、保险的职能 基本职能:分散危险、组织经济补偿;派生职能:融通资金、防灾防损、分配
3、财产保险有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债权人投保)、保证保险(债务人投保)
4、保险合同的主体有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辅助人(经纪人、公估人)
5、保险金额不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6、保险人不得同时经营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7、保险的基本原则:最大诚信原则(告知、保证、弃权、禁止反言)、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
8、保险是通过聚资建立基金,对特定危险的后果提供各个感经济补偿、财产转移的机制
9、保险的基本职能是通过保险人的负债业务实现的,融通资金职能是通过资产业务实现的
10、按资金来源分商业、社会、政策保险;按标的性质分财产和人身保险;按实施形式分自愿和强制保险
11、损失补偿金额受到实际损失、保险合同、保险利益的限制
12、保险合同以保险利益的存在为前提,保险标的是产生保险利益的前提
13、房地产保险估价采用成本法和市场法
第四章 证券基础知识
1、内部职工股不得超过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总数的10%。
2、上市公司的社会公众股应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1250万元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时,社会公众股要达到6000万元以上
3、国家股与国有法人股的划分:改制时,国家设立的国有企业进入股份公司的净资产低于50%,界定为国有法人股;新设立股份公司,国企投资界定为国有法人股
4、股票的特征:盈利性、风险性、流通性、稳定性、决策参与性、价格波动性
5、股单本身没有价格,股单必须是记名的
6、股票风险>投资基金风险>债券风险
7、投资基金证券持有人与发起人之间是契约关系
8、封闭型基金证券不许赎回,开放型允许申购赎回;固定型不许转卖或重买,管理型可自由买卖
9、股东权利分共益权(出席股东大会权、表决权、查询请求权)和自益权(过户、股息分红权)
10、市场利率低于债券利率,溢价发行;市场利率等于债券利率,平价发行;市场利率高于债券利率,折价发行
第五章 拍卖基础知识
1、禁止流通的物品不能作为拍卖标的
2、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真伪或品质的,不承担责任
3、非公物拍卖,未作约定,拍卖人可收取5%的佣金;公物拍卖原则上不收佣金
4、拍卖人应于拍卖日7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5、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不少于两天
6、强制拍卖,除非常低价拍品,都实行有保留价拍卖;有保留价拍卖,低于保留价不能成交
7、禁止买卖、转让的房地产通常不得拍卖
8、集体土地房屋拍卖前应向乡镇政府申请获准
9、抵押房地产拍卖前应先获得抵押权人同意
10、拍卖房地产价格的评估一般比正常市场成交价低
11、瑕疵请求原则:谁知晓,谁负责;拍卖人先行负责
12、是否收取酬劳可作为区别拍卖与招投标的一个重要标志
13、拍卖人、委托人不得竞买拍卖标的,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14、拥有强制拍卖权的国家机关有公、检、法、海关、税务机关
15、强制拍卖的特点:国家强制性、标的的非自有性、主体的特定性、目的的利他性、权利的不对等性;强制拍卖中法院处置权限定原则是由标的的非自有性决定的,法院主导拍卖程序原则是由国家强制性和目的的利他性决定
16、强制拍卖的主体是委托人和拍卖人
17、强制拍卖标的三要件: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或有处分权财产;被采取控制性措施的财产;委托拍卖人进行拍卖的财产
第六章 统计学基础知识
1、统计总体(母体),指至少有一个主要性质相同的众多个体组成的集合体
2、同质性是构成统计总体的基础
3、总体单位是构成总体的个体,总体和总体单位可相互转化
4、标志是统计认识的起点,分品质标志和数量标志。反映品质标志组成的总体称属性总体;反映数量标志组成的总体称变量总体
5、综合指标
绝对指标:时期指标(可直接累加)、时点指标(不可直接累加)
相对指标:结构、强度、比较、比例、计划完成、动态
平均指标:算术平均数、调和平均数、几何平均数
中位数、众数
变异指标:标准差
6、动态趋势与波动的经典模式:长期趋势、季节波动、循环波动、不规则波动
7、测定长期趋势值的方法:扩大时距法、移动平均法、最小二乘法
8、测定季节波动的方法主要是计算季节比率(季节指数),比率高为旺季,比率低为淡季
9、收集资料的方法有直接观察法、采访法、报告法;收集资料的形式有统计报表、普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
10、变量有连续型和离散型,连续型变量用测量和计算方法取得,离散型变量用计数方法取得
11、质量指标是数量指标的派生指标

